背景:2018年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,确保人民安居乐业,社会稳定有序,国家长治久安,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1.如何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?
2018年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三年。
2.这三年工作的重点是什么?
2018年:严格形势,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。
2019年:攻案,增强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。
2020年:建立机制,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3.“黑社会组织”应该同时拥有哪些“四个特征”?
(1)组织特征,更稳定,人数多,组织者明确。
(2)经济特征,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,具有经济实力。
(3)行为特征,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为非作恶。
(4)危害性特征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4.“恶势力”特征和具体表现是什么?
(1)一般3人以上(相对固定);
(2)经常聚集在一起;
(3)使用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手段;
(4)多次为非作恶,欺压人民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;
(5)未形成黑社会组织。
全国举报:
(1)扫黑除恶举报网站:www.12389.gov.cn
(2)举报信箱:北京邮政19001号信箱
(3)举报电话:010-12389